蔡添强竞选无望 转向支持峇都独立候选人


The Malaysian Insight

蔡添强挑战选委会撤销提名资格”一案,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因高庭无权审理选举纠纷诉讼,因此驳回人民公正党峇都国席候选人蔡添强的上诉申请。

法官诺丁哈山是在接受选委会针对蔡添强诉讼提出的初步反对后,作出上述裁决。这意味着,蔡添强在上周六(28日)提名成为峇都国席候选人的身份无效。

诺丁在宣读判词时表示,高庭无权挑战选举官安努亚,拒绝蔡添强提名竞选峇都国席的决定。

他同指出,蔡添强理应通过选举诉讼的途径,而非以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形式展开法律程序。“我驳回申请人的原诉传票,无需支付堂费。”

今早9时开庭后,诺丁即直接宣读判词及裁决,整个过程仅耗时10分钟。蔡添强在闻判后,神情凝重地对此表示失望,但他已决定将此案带往上诉庭。

蔡添强也随即宣布,随着高庭今日的裁决,他将支持以独立人士身份上阵峇都的22岁法律系学生柏拉巴卡兰,以避免峇都落入国阵手中。

虽然蔡添强仍可继续就本案上诉,但落于本月9日的大选投票日已近在眉睫,使蔡添强无可避免错失本届大选上阵的机会,被迫以拉拢独立候选人的“后备计划”应变。

他在庭外召开记者会表示:“我对法庭刚才的判决感到失望,但是不意味着我们认输,也不会阻挠我们的竞选,继续对抗国阵。”

“选委会营造一个不公平的竞选环境,阻挠合格的候选人参选,否决峇都人民的选择权力,我们希望峇都人明白这点,也别让选委会阻挠我们的选择。”

他重申,接下来他将马不停蹄投入竞选工作,出动其竞选团队全力为柏拉巴卡兰助选。而在诉讼案方面,则将与律师团继续上诉,要求司法机关阐明,本身是否符合提名竞选资格。

“我不能接受这种不公否决,一个小小的选举官利用技术问题,来阻挠我获得合法提名人的身份。”

其代表律师古迪星补充,尽管在上届大选前后,法庭、国会甚至选委会都认可蔡添强的提名候选人、国会议员身份合法,惟来到本届大选却出现变调,令人难以接受。

在4月28日提名日当天,选举官安努亚以蔡添强于今年3月被判罚款2000令吉的“辱警案”官司,抵触选举条文为由,撤销其竞选资格。

我国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中阐明,因刑事罪成被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将自动丧失议员资格。

不甘被除名的蔡添强反驳指,当初吉隆坡高庭已于2010年审讯时阐明,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所指的撤销资格门槛,是2001令吉和以上的数额才会生效。其2000令吉的罚款金额,并不会导致失去议员资格,批评选委会藐视法庭判决。

他随后于上月30日入禀吉隆坡高庭,上诉挑战选委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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