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允东马立法机构 以英语进行公务    


依温贝尼迪说,内阁的这项决定,与东马两州的宪法一致。(档案照:透视大马)

内阁同意沙巴和砂拉越,可采用英语进行官方事务。

企业及合作社发展部长依温贝尼迪说,内阁的这项决定,与东马两州的宪法一致,即允许东马的法庭和立法机构采用英语。

“除了识得国际语言如英语、华语、阿拉伯语或世界上其他主要语言,全体公民都必须掌握国语。”

依温贝尼迪是今天为一项活动主开幕后,这么说。

他举例,他在数个月前参加了一项在巴黎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席上许多人使用本身的语言与会,惟在类似的国际会议,使用国际语言无疑是项优势。

10月杪,首相安华提醒政府部门,勿处理或是退回非以国文处理的信函。

他说,一些人常常试图“偏离”联邦宪法的基本原则,尝试用其他语文与政府部门联系。

“我提醒大家,对于本地公司和本地大学包括私立大学,政府的指示是任何非国文书写的信函将被退回。”

“在民族的建设中,强化文化、语言和文学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我们不要轻视它。”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