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挑战扎希VLN案判决 上诉庭明年3月18日审理


阿末扎希早在今年1月已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控方停止提出上诉。 (档案照:透视大马)

上诉庭择定明年3月18日,聆审控方就副首相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VLN)贪污案无罪释放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

控方早前要求更多时间,以考量扎希吁请停止上诉的陈情书,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诺费道斯今日为这项申请进行案件管理后,作出上述决定。

法庭也定于明年1月29日,让控辩双方告知阿末扎希陈情书的最新进展。

扎希的代表律师郑宝德今日受马新社询问时,透露上述讯息。

他说,如果扎希的陈情书被驳回,则案件将于上述日期继续审讯。

扎希早在今年1月已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控方停止提出上诉。 

莎阿南高庭于去年9月23日,宣判扎希40项贪污控罪全数表罪不成立,因此当庭释放,控方随即于同年9月26日提出上诉。

根据控状,扎希向Utra Kirana有限公司收取1356万新元(约4661万令吉)贿金,以利用内长职权延长这家公司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因而面对33项控罪。

此外,扎希也被控利用内长职权收受与其有公务往来的公司的献金,涉及数额为115万新元(约395万3000令吉)、312万5000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约7万8000令吉)以及1万5000美元(约7万令吉),因而面对7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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