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盟拟办集会抗议挑战伊法行为 五大宗教理事会促选合法途径


理事会指出,对丹州议会所通过的丹州伊刑法20项条款的有效性提出司法挑战,要求联邦法院裁决此是正确及合法的方式。(档案照:透视大马)

随着国盟宣布将举办集会抗议挑战伊斯兰刑事法行为,马来西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指出,此案仍在联邦法院审理中,任何示威活动可能对法庭施加压力。

根据报道,国盟分别在在登嘉楼、吉兰丹和布城司法宫举办抗议集会,抗议吉兰丹律师聂依琳和女儿雅思敏挑战丹州伊斯兰刑事法令中的20条款违宪。

大马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指出,通过司法挑战来裁决丹州伊刑法20项条款的有效性,是正确及合法的方式。

该理事会今天发文告说,原告目前通过律师寻求联邦法院审核丹伊刑法20项条款,反观答辩方却计划办集会抗议行使其宪法权力的原告,这么做可能会构成藐视法庭的罪行。

“原告并未挑战伊斯兰教的地位或统治者的地位,而是质疑丹州议会在其州法规中通过上述20条款的能力,这些条款最初是于1993年11月25日通过。”

理事会说,根据大马国际伊斯兰大学法学教授莫哈末哈欣卡马里第207及208页的文章,在1994年9月9日,时任首相马哈迪提及1993年通过的伊刑法时表示,“…政府不会坐视伊党在丹州对人民实施残酷行为,包括砍掉罪犯的手。”首相进一步指出,“如果伊党实施由其制定的伊刑法,政府将对伊党政府采取行动,因为它与联邦宪法不符。“

鉴于此,大马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希望此案的答辩人(包括丹州政府)选择合法的途径,并在联邦法院中为此案进行辩论。

大马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也呼吁所有人团结一致捍卫法治和联邦宪法

“所有人都必须尊重权力分立和司法独立。即便我们的首相最近在东盟司法会议表示,他将捍卫和保护司法独立。“

“让我们支持并遵循首相捍卫和保护司法独立的承诺。“

文告由大马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主席兼大马道教总会会长陈和章、署理主席兼大马佛教总会弘法组副主任释传愿、副主席兼大马基督教联合会名誉财政廖炳坚、副主席兼大马锡克教理事会主席佳吉尔星,以及副主席兼大马兴都教组织署理主席甘尼斯联署发布。

去年,来自吉兰丹的一对穆斯林母女挑战丹伊刑法违宪。根据报道,聂依琳(Nik Elin Abdul Rashid)和女儿东姑雅丝敏(Tengku Yasmin Natasha Tengku Abdul Rahman)寻求联邦法院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违反宪法和无效的20项罪刑包括虚假申领、破坏和玷污礼拜场所、将孩子出售或赠送给非穆斯林或道德上应受谴责的穆斯林、鸡奸、与尸体和非人类性交、发表破坏和平的言论、持有假文件与提供假证据、摄取任何令人醉的物质、赌博、减少规模、测量和重量、执行违反伊斯兰条规的交易并通过高利贷执行交易、滥用清真标签和涵义、准备和提供不道德的服务及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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