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所面对的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状,罪名成立,遭法庭判处7年监禁、鞭笞2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
法官阿兹哈阿都哈密宣判,赛沙迪(30岁)的串谋失信控状,监禁3年和鞭笞一下、滥用资金罪则是入狱两年和鞭笞一下,以及两项洗黑钱控状各坐牢两年和罚款500万令吉。
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4年取代。
法官谕令,赛沙迪串谋失信控状的入狱刑期与滥用资金罪分开执行,两项洗黑钱控状的刑期则是同期执行。
他也谕令赛沙迪即日起入狱,但批准赛沙迪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
法官说:“法庭维持现有的保释条件。”
赛沙迪早前获准以33万令吉保外,以及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并且每月一次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报到。
本案主控官是旺沙哈鲁丁和莫哈末阿菲夫副检察司,赛沙迪的律师是哥宾星和海占奥马。
根据控状,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的时任土青团长赛沙迪与拉菲克串谋失信这笔款项。
他也面对一项指他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的控状。
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非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高庭是在去年10月28日宣判,现年30岁的赛沙迪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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