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女警被控滋扰罪 不认罪获准以500保外候审


上周,茜拉成功推翻,推事庭于今年6月判处的“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判决。(档案照:透视大马)

火爆女警长茜拉被控造成公众滋扰,惟她否认有罪。

她今日在推事伊莉玛丽萨(Illi Marisqa Khalizan)面前,对自己的罪行表示不认罪。

茜拉被控因反复按车笛以及对努莱汉纳齐法(Nuraihan Nadzifah Ibrahim)呐喊而造成公共滋扰。

据了解, 有关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16日下午5时26分,在十五碑内一购物中心B1楼层泊车场中。

上述罪行触犯了刑事法典第268条文(公共场合滋扰),并可在刑事法典第260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400令吉罚款。

伊莉玛丽萨随后允许茜拉,在一名担保人和500令吉保释金下,保外候审

上周,茜拉成功推翻,推事庭于今年6月判处的“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判决。

莎阿南高庭法官诺沙里达说,基于被告面对的控状,未经法定程序在推事庭宣读,包括未经被告答辩,因此法庭推翻DNAA的判决。

茜拉因涉嫌辱骂一名警察伍长、一名男子及恐吓妇女,在士拉央推事庭面对3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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