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呼吁,警方停止一切干扰言论自由的调查。包括释放社运人士罗斯里(Ruslin Abdullah)。
LFL协调员那比拉说,希盟政府滥用警察权力,打压政治异见者的情况加剧,警方是不应该有此行为,无论是粗鲁或严厉的表达方式。
“根据报道,罗斯里因涉嫌在TikTok发布批评政府失职的帖文,已在昨天遭羁押3天,这无疑对国人的自由构成严重威胁。”
她披露,LFL对此深表震惊,政府似乎有意营违恐惧氛围,以压制坊间对政府的批评。
“这起逮捕也显然旨在向TikTok,及其它社交媒体上的政府批评者,传递信息。无论批评者意见如何,我们都必须捍卫国人批评政府的权利。”
“《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阐明,遑论政治立场,一概保证的言论自由,已变得毫无意义。”
那比拉抨击,维护公共秩序和防止罪案,实为警方的职责,非动辄私决何谓可接受的言论或社交媒体帖文,并剥夺民主空间。
“警方不得滥用权力打压批评或异意,无论是粗鲁或严厉的表达方式。分歧、批评和谴责都是民主的一部分,绝不能随意逮捕意见相左者”。
她举例,根据联邦宪法第10(2)(a)条文,触及公共秩序、安全或道德等事件,皆未在言论自由的范畴。
“针对警察、政府、部长或政治人物的侮辱、嘲笑或批评,一概不属于言论自由以外的情况。”
“因此,政府依赖执法机构打压批评,是非法、违宪和专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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