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向教长传达意愿 林慧英:81所华中以英语教数理


林慧英阐明,其实英文教数理计划并非强制性,学校有权选择是否推行。(档案照:透视大马)

教育部副部长林慧英承诺,将向教育部长法丽娜和总监巴哈鲁丁反映华中发展理事会的意愿,要求在国民型华文中学(华中)批准维持英语教数理。

她指出,华中发展理事会在与她会面时,传达了希望教育部批准全国81所华中在中一班级推行英语教数理。

她披露,华中发展理事会希望,只要家长的意愿是以英语教数理,教育部就应该允许英语教数理。

“我理解华中发展理事会的立场。我会与部长和总监商讨,提出他们的要求,再看看如何执行。”

林慧英是在国会走廊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发表上述谈话。

另外,林慧英提及,若华中符合4个条件,明年将可继续推行英文教数理政策,这项政策至今并没有改变。

她强调,其实华中中一已获准推行英文教数理的班级,到了中二、中三、中四及中五皆维持不变,可继续英文教数理。

她重申,若学校符合教育部通令订下的4个条件,即可以全面在所有班级推行英文教数理。

她举例,这4个条件包括:1)学校必须具备足够教室以及符合英文教数理资格的教师;2)校长必须妥善规划推行英文教数理的短期及长期计划;3)学校必须获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4)学校必须确保马来文科目整体考试成绩,不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至少证明连续三年成绩不断提升。

另一方面,林慧英阐明,其实英文教数理计划并非强制性,学校有权选择是否推行。

她坦言,教育部的意愿是在现有教育政策下维护马来文,同时提升学生英语能力。

“目前,有一些中学的马来文水平仍然不达标,不符合上述4个条件之一。”

“因此,教育部不能在所有班级以英文教数理,必须至少有一班以国文教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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