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起诉两家律师事务所,逼使他们提供与高盛和大马银行(AmBank)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丑闻,达致和解协议的文件。
根据《The Edge》报导,两造答辩人分别是,律师罗斯里(Rosli Dahlan)及其公司Rosli Dahlan Saravanan;律师仄达(Chetan Jethwani)及其公司Chetan Jethwani & Company。
反贪会是在10月11日入禀这项诉讼,寻求辩方提供这些文件,协助调查两者参与高盛与大马银行, 对我国政府支付和解协议时,不当发生的贿赂和洗钱嫌疑。
根据这项和解协议,高盛向我国政府支付39亿美元(约185亿令吉),大马银行则支付28亿3000万零吉。
诉状强调,反贪会在获取这项和解协议时碰到障碍,辩方坚拒提供与调查相关的任何文件。
“辩方坚称,根据反贪会法令第46条文,在搜索或拿走律师事务所的文件前,都需先获得法庭发出的庭令。”
早前有报道指,反贪会曾于10月6日,试图突击搜查这两家律师事务所,以搜查证据调查这起案件。
较后,这两家律师事务皆发表声明,强调反贪会无权在其范围,获取任何客户的文件。
“反贪会此举严然违反法定的专业特权。”
另外,大马律师公会也谴责,反贪会此举不当,法律不允许执法单位,获取“受特权保护的材料和信息”。
同时,Rosli Dahlan Saravana律师事务所确认,反贪会突击其办公室时,未扣押任何客户的文件。
“反贪会官员无法接触到任何客户的文件,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我们致力防止在处理客户的事项,遭受任何权力滥用、剥削或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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