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沙代表进入LHDN董事局 陈泓谦:可确保索回40%净税收


陈泓谦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联邦政府必须将沙巴的40%净税收返还给沙巴。 (图取自脸书)

行动党亚庇区国会议员陈泓谦表明,一旦有了来自沙巴政府的代表加入内陆税收局董事会,沙巴政府将能够确定和得知联邦政府从沙巴所征收的税款(所得税、印花税、公司税等),从而使沙巴政府能够根据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索回40%的收入。

他在脸书拟文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联邦政府必须将沙巴的40%净税收返还给沙巴。 

他披露,问题在于,如果沙巴政府不清楚联邦政府征收了多少税收,又能如何执行这项规定?

他进一步说明,沙巴希望联盟撤回针对联邦政府提起的诉讼时,与联邦政府达成协议,即联邦政府必须向沙巴州政府提供,联邦政府通过内陆税收局(LHDN)向沙巴收取总收入的资讯,以借此计算联邦宪法第 112D条文所规定的40%净税收分成。

他坦言,已经收到了一份有关修订《1995年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法令》(第533号法案)的法案。

“这项法案的第2条寻求修订第533号法令第6条,以增加新段落:第(1)(da)和(db),扩大内陆税收局(LHDN)董事会成员,来增加一名代表沙巴的人士和一名代表砂拉越的人士,他们会由联邦部长分别咨询沙巴首席部长或砂拉越总理后进行任命。”

“与此同时,在未咨询相应首席部长或总理的情况下,联邦部长不得解雇沙巴或砂拉越的代表。”

他期待在辩论相关法案时,朝野国会议员都能给予支持,以进一步加强巩固沙巴和砂拉越原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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