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盛银行家高管黄宗华因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于纽约被判处10年监禁,并将被引渡返回大马面控。
路透社报导,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首席地区法官布罗迪星期四(10月5日)下令,黄宗华须在星期五(6日)前向美国法警署自首,以便将他移交给马来西亚执法部门并引渡回国。
检察官早些时候致信法官布罗迪指出,黄宗华将被要求返回美国开始服刑。信中称黄宗华的律师已同意拟议的时间表,但对方并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黄宗华的自首日期为9月6日,尔后被推迟。
此前,美国检察官曾阐明,他们需要更多时间与吉隆坡讨论,先让黄宗华到马来西亚接受审讯。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是在9月5日,对黄宗华发出终身禁止令,黄宗华终身不得在证券与期货法令下进行任何受监管的活动,同时也禁止在财务顾问法令下提供任何金融咨询服务。
金管局认为,黄宗华严重行为失当,若让他继续执业将违背公众利益。
检察官称,黄宗华和其他高盛银行家,在2012年和2013年通过债券销售帮助一马公司募集了65亿美元(约274亿令吉),但却挪用了其中45亿美元(约190亿令吉) 。
黄宗华是马来西亚公民,曾任高盛集团在马投资银行业务的负责人,他是在今年3月被判处11个月监禁,陪审团裁定他犯有帮助高盛前主管莱斯纳(Tim Leissner),贪污1MDB资金、洗钱和贿赂政府官员,以取得业务的罪名。
莱斯纳的审判被推迟至2024年3月19日,而被怀疑是该计划的主谋的刘特佐,虽然已被起诉,但他仍逍遥法外。
黄宗华是于2018年11月在大马被捕,并同意被引渡到美国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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