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马挽国席被判失效 伊党先研究判词再定夺上诉


达基尤丁说,伊党将根据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37条文做决定。(档案照:透视大马)

随着甘马挽国席成绩被判无效,伊斯党将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说,该党将研究选举法官昨日的判词,包括根据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37条文做决定。

“我们将决定是否针对登嘉楼选举法庭,昨天推翻伊党国会议员仄阿里亚的胜选,提出上诉或是选择放弃。”

昨天,登嘉楼选举法庭法官安斯林下判时说,法庭接受了登嘉楼巫统的上诉申请,即州政府在竞选期间,其援助计划存有贿赂成分,以获取选民支持。

“答辩人也必须向起诉人支付3万令吉费用。”

根据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37条文,若在14天内没有提出上诉,就会丧失国会议员的职位。

登州巫统联委会在今年1月3日,根据1954年选举法令,向法庭提交3份选举诉讼,挑战瓜拉登嘉楼、马江及甘马挽选举成绩

在第15届全国大选,国阵候选人旺莫哈末希山,在与仄阿里亚斯的较量败下阵来。

随后,前登州大臣兼登州巫统领袖阿末赛益代表入禀诉讼,他声称,伊党州政府在竞选期间,为争取选民支持,通过i-Belia和i-Siswa提供援助金,构成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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