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修宪将产生新无国籍者 人权份子:婚外出生孩子犯何罪


透视大马

4名人权份子包括安美嘉指摘,政府一旦修宪将产生毁灭式影响,婴儿和儿童从出生时就遭受惩罚。(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内人权份子促请,政府停止修改联邦宪法,以免产生新一批的无国籍者 。

这4名人权份子是律师兼社运人士安美嘉、前人权委员会主席拉蒂花、秋杰基金会创辨人(Yayasan Chow Kit Co-founder)哈蒂尼、 郊区人力资源(DHRRA) 大马总监玛阿利尼。

他们说,有消息在今年6月透露,内政部正在推动修改联邦宪法,探讨公民权的规定,这将使无国籍者无法获得公民权的承认。

“这是反乌托邦的噩梦,政府此举的逻辑令人难以理解,虽旨在解决无国籍问题,却同时创造一个庞大的新无国籍阶层,这是完全行不通的伎俩和诡计。”

“这个新的阶级不会减少,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扩大,包括逐代沿续。”

“届时,无国籍者将被剥夺教育、医疗保健及就业,他们被迫从事低薪工作,甚或是危险并非法的工作。”

他们今天发表文告说,除此可以预见,这批新的无国籍者将不断受到骚扰、拘留或敲诈威胁,包括来自执法机构的“流氓成员”。

“总而言之,他们被排除在生存的边缘,头上永远挂着一道不可逾越的禁令。”

“婚外出生的孩子犯了什么罪,要被剥夺未来?为什么政府要因为他们无法控制的事,而惩罚这些遭遗弃的婴儿和孤儿?”

“那些只知道马来西亚是其家园,但又被剥夺了公民权的人,又有何正义可言?”

这4名人权份子非议,承诺改革的政府欲为此修改联邦宪法,属于激进步骤,将使无国籍者陷入绝望的法律困境。

他们说,尽管旧有的政府不致力于改革或欠缺透明度,惟也未曾陷入如今的水平。

4人指出,政府是拟议删除宪法第2部分第2附表第1(e)条的规定,这是为了防止我国出现无国籍者,而特意制定的重要规定。

“一旦修改,将对因出生环境而无法获得国籍者,产生毁灭式影响,婴儿和儿童从出生时就遭受惩罚。”

“这项修改与最初纳入宪法的原因背道而驰,1957年的宪法根据’出生地权’原则,授予在我国出生的任何人公民权。”

这项原则复在1962年修改,包括规定其中一方的父母,必须是公民才能赋予孩子公民权。

“为了避免这项新规定,将使人们陷入无国籍的风险,宪法因此引入了第1(e)条,提供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安全屏障。”

“政付现今决定要删除第1(e)条,无疑令人感到费解,将导致新的无国籍阶级形成,他们居住在一个拒绝承认其合法存在,并遭国家有系统地阻止,无法平等的参与这个社会。”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其结果都是一种邪恶的社会工程,创造了一个新的底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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