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LFL)非议,通讯及数码部长法米以诽谤或不真实的陈述为由,钳制言论自由。
LFL总监再益马烈说,法米针对《祖国电视》(TV Pertiwi)遭封锁一事的谈话,显示他自诩为仲裁者并自设“真相”,这令人感到不安且违宪。
“法米未否认政府已经封锁《祖国电视》,这旨在阻止批评政府的媒体网站,甚至合理化政府的举措。”
“法米将自己设立为‘真相’的仲裁者,并将权力归于自己,以限制所谓的诽谤或不真实的新闻,这着实令人不安和违宪。”
“根据谁的标准,这被判定为诽谤或不真实?难道只有政府有权决定什么是真实的吗?”
再益马烈今天发表文告说,所谓的假新闻必须获得辩解机会,而不是贸然被裁定为犯罪行为。
他举例,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保障言论自由, 执政者绝不能以不实为为由,钳制言论自由。
“如果政府可以擅自决定,什么是诽谤或不真实,这将引发滥用权力和政治对手被监禁。”
“在民主国家,任何人若是遭受诽谤,可以采取的正确做法是提出民事民事诽谤诉讼。”
随着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封锁,《祖国电视》及其TikTok帐户,法米因此强调,在我国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并不等同于诽谤和传播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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