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缺席听证会属违法 政府首席秘书称供证受法律约束


莫哈末祖基说,法令阐明,个人包括现役或已退休公仆,倘若不遵守PAC传召属违法。(图:取自脸书)

政府首席秘书莫哈末祖基强调,政府公务人员始终愿意合作,随时准备回应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传召。

他说,根据现有机制,所有公务员包括历任部门总监和秘书长,强制出席这项听证会。

他援引,1952年国会(特权与权力)法令(347法令)第9条文,法令阐明,个人包括现役或已退休政府官员,倘若不遵守PAC传召属违法。

“任何公务员拒绝遵守和出席听证会,等同于不尊重国会,公务员必须随时准备与PAC合作。”

莫哈末祖基今天发表文告说,国会议会常规第77(5)条赋予PAC权力,召唤个人或要求对方不时向PAC提交信函、记录或声明。

“无论如何,他们的证词受到现行法律约束,包括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1950年证据法令、2010年个人数据保护法令,而且不能触及法庭目前审理案件。”

公账会主席玛丝艾米雅蒂昨天提醒,历任总监及秘书长,出席公账会听证会,解释任内领导部门、当局及政府机构的状况,以示负责。

“这是为了确保公账会能全面彻查,若这些时任高级官员缺席听证会,将导致公账会报告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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