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身份证被冒用无法投票”   净选盟要求政府解释


净选盟对在六州选举期间,发生有选民身份证被冒用而无法投票一事感到担忧,并要求选举委员会、内政部和国民登记局,即刻回应。(档案照:透视大马)

净选盟对在六州选举期间,发生有选民身份证被冒用而无法投票一事感到担忧,并要求选举委员会、内政部和国民登记局,即刻回应。

净选盟发布声明指出,根据1954年选举违规法令第 3(1)(l) 条和第7条文,冒用他人身份证在选举中投票,属于选举违规行为。

声明披露,有3名选民无法使用身份证去投票,因为他们的名字在选民册上莫名被划掉。

这三名分别来自登嘉楼的SMK Seberang Marang、雪兰莪SK Kampung Raja Uda和吉打巴东色海Taman Mahsuri小学。

“同时,警方还接获94宗投报。在第15届全国大选,我们同样收到三名选民投诉,自己还没投票,但选民册的名字已经被划掉。”

净选盟阐明,目前的投报,与之前选举相比,如第15届全国大选、马六甲、砂拉越和柔佛州选,明显有增加的迹象。

“我们建议选委会,立即对这些质疑或错误进行内部调查,尤其是负责核实每名选民身份证身份的执勤人员。”

“内政部属下的登记局,也需要进行透明的调查,并向公众交代这个问题。”

净选盟强调,选举中发生冒用身份证投票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因为这剥夺了真正选民投票的权利,并且会影响选民册的完整性。

早前,全国警察总长拉扎鲁丁阐明,有关身份证被冒用投票一事,警方在雪兰莪接获最多投报,共48宗。

“接着是槟城(20宗)、森美兰(6宗)、吉兰丹(2宗)、吉打和登嘉楼各9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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