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男杀护士处以死刑 上诉庭改判入狱35年鞭12下


2021年8月4日,莎阿南高庭宣判吉伯特谋杀茜蒂卡丽娜罪成,处以死刑。(档案照:透视大马)

4年前谋杀沙登医院护士长被判缳首绞刑的尼日利亚男子,今日在上诉庭改判入狱35年后,逃过一死。

由瓦兹尔、阿末再迪和柯玛蒂组成的三司,也谕令40岁的上诉人吉伯特鞭笞12下,以及其刑期从逮捕日2019年5月16日算起。

瓦兹尔在发表裁决时说,三司一致驳回吉伯特寻求推翻罪名成立裁决所提出的上诉,理由是法庭维持上诉人谋杀茜蒂卡丽娜的定罪,并无不妥。

他说,法庭没必要考虑吉伯特是否适用其他的法定抗辩,因为承审法官已驳回上诉人的不在场抗辩理由。

瓦兹尔指出,上诉庭也不认为有任何吉伯特适用的抗辩。

此外,瓦兹尔说,控方在事件发生几天后,未向辩方提供赛城第三大道公寓闭路电视的全部录像,并不存在隐匿证据的问题。

他指出,如果这些录像需在辩方举证阶段派上用场,吉伯特之前就该提出申请。

不过,他提到,随着政府已修改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法庭同意吉伯特律师阿菲夫丁的陈词,也就是应根据客观因素和案情,将死刑改为监禁。

“我们撤销死刑,并以监禁35年取代,刑期从逮捕日算起,他同时也将接受12下鞭刑。”

2021年8月4日,莎阿南高庭宣判吉伯特谋杀茜蒂卡丽娜罪成,处以死刑。

控状指出,吉伯特于2019年5月9日午夜12时41分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2时30分之间,在赛城第三大道公寓的一间单位内谋杀死者。

较早前,阿菲夫丁在庭上指出,吉伯特和死者是同居情侣。

他指出,没有证据表明,这是一宗有预谋的杀人案,以及根据在吉尔伯特衣服上和犯罪现场发现血迹的事实,其当事人和死者可能是突然发生打斗。

他补充,法官有权以较轻的罪名如误杀,将吉伯特定罪。

主控官莎鲁拉达副检察司指出,承审法官无需考虑其他的法定抗辩,因为吉伯特已选择不在场抗辩理由,以及没有必要提供完整的闭路电视录像,因为在事发后,公寓范围并无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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