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登报方式递交状纸 林冠英诉阿兹敏诽谤


林冠英在单方面申请中,要求在双溪大年高庭的公告栏张贴这些文件,并在《星报》和《每日新闻》刊登。(档案照:透视大马)

财政部前部长林冠英已兴讼起诉在去年11月全国大选期间,抛出“傲慢论”的前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阿兹敏诽谤,并要求后者赔偿及道歉。

不过,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慕拉里对马新社说,他们已多次尝试向阿兹敏本人递交诉讼文件,但均以失败告终。

“我随后(向吉打双溪大年高庭)入禀单方面申请,以通过替代方式向阿兹敏递交文件。”

他指出,双溪大年高庭的高级助理主簿官阿马兹尔已在今日稍早前批准其当事人的申请,以通过登报的替代方式,递交传讯令状和诉状。

林冠英在单方面申请中,要求在上述高庭的公告栏张贴这些文件,并在《星报》和《每日新闻》刊登。

替代递交方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在无法亲手递交文件的情况下,以信函、广告或任何其他方式递交文件,以引起答辩人对诉讼的注意。

林冠英也是民主行动党主席,他在今年4月17日入禀的诉讼中说,阿兹敏于去年11月12日在吉打鲁乃举行的大选竞选活动中,出言诽谤他。

他指出,媒体也在场报道这场活动。

林冠英说,根据星报在去年11月13日的报道,阿兹敏指他(林冠英)的傲慢作风已令商界心惊胆战。

他在诉状中提到,这番令人反感的言论具体提到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遭指控的行为,这已有损他的品格、可信度和声誉。

他说,根据这些言论的自然和普通含义,他被指滥用时任财政部长的权力,也就是利用政府机构达到不正当目的。

他指出,这番言论已对他构成诽谤,贬损他的个人地位、正式身分和专业。

林冠英要求取得一般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赔偿,以及阿兹敏须无条件在星报印刷版和线上版向他道歉。 

他也要求利息和其他法庭视为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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