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员会(SUHAKAM)儿童事务委员会发文告披露,政府为让大马妇女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获得公民权而决定修宪的举措,忽略了真正让儿童成为无国籍人士的情况和原因,希望能与有关单位对此详谈。
儿童事务委员会主席法拉妮妮发文告指出,政府为了方便这些母亲为孩子申请公民权而选择修宪是重大的决定,足以消除获得公民权方面的性别歧视。
然而,法拉指出,为了完善申获公民权的复杂做法而修订公民权规定,其实也存在歧视以及边缘化特定群体的风险。
“拟议的修正案中,似乎忽略了考量真正导因的必要性,尤其是忽略了让孩子变成无国籍人士的真正情况和导因。”
“政府在消除这些限制方面、同时规范公民权资格、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方面,都负有重大责任。”
此外,法拉也在文告中提到,儿童应该被视为申获公民权的全权者,但是拟议修正案中,却难以让儿童从父母手里获得这个权力。
“拟议的法案中应该从双向角度来制定,那就是考量到减少无国籍儿童,以及维护儿童最大权益。”
她强调,联邦宪法是以人权为核心的基础文件,反映了国父们期望人权成为治国之本。
“前首相阿都拉萨当年在提出儿童特别保护措施时就清楚强调过这一点,当时他建议纳入联邦宪法第15A条文,旨在向面临无国籍身份的儿童授予公民身份,对孩子来说也是最重要的。”
法拉指出,该委员会希望能与所有相关单位进行详细会谈,以确保所有法律和联邦宪法的漏洞可以得到更明确的解决方案。
内政部于今年初宣布,内阁已同意修改宪法,让大马国籍的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所生的子女获得公民权,成为真正的大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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