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促请,政府撤回针对高庭宣判5岁男童获颁出生证明的上诉。
该律师团协调员再益马列发文告表示,政府提出上诉的举动,显现政府并没有认真对待无国籍问题。
“更糟糕的是,这将促使有关问题长期存在,让一名不幸的孩子终身面对无国籍的问题。”
“他们可以提出什么理由?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已经证实,孩子的亲生父亲是马来西亚公民。”
“政府试图提出上诉,是想要达到什么?”
吉隆坡高庭于5月18日谕令,国民登记局必须向一名5岁男童颁发出生证明,证明其作为马来西亚公民的身份。
再益马列表示,高庭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4(1)(b)条文,裁定这名男童是马来西亚公民,因为已经证实了男童与马来西亚父亲的父子身份。
他说,内政部长在今年1月宣布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来解决马来西亚无国籍问题,也承认无国籍是一个严重的国家问题。
“希盟领导的政府一再承诺保障人权,但却阻止这名年幼的男童获得基本公民权。 ”
“没有公民身份,孩子的未来是暗淡且黑暗的。”
“此外,政府也没有任何道德理由,可以惩罚在婚姻制度之外出生的无国籍儿童。”
“这其中主要的理由是,政府想要否决男童作为马来西亚人的身份。”
再益马列补充,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政府有国际义务在任何行动中,将儿童的最大利益,视为首要考量。
他也说,政府提出上诉的举动,违反了《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国际义务。
“我们强烈敦促,政府撤回对高庭判决的上诉,并尊重联邦法院已经制定的法律原则。”
“必须扩大有关公民权的法律,而不是倒退损害了国内的小孩,小孩的出生情况是无可指责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