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让砂拉越独立脱离大马 古晋高庭驳回11人诉讼


透视大马

古晋法院驳回了11名主张砂拉越独立社运人士,提出有关将砂拉越从马来西亚联邦中除名的诉讼。(档案照:透视大马)

古晋高庭驳回了11名主张砂拉越独立社运人士,所提出有关将砂拉越从马来西亚联邦中除名的诉讼。

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Alexander Siew)驳回了诉讼,裁定这11人没有法定地位(locus standi),且法庭也无权改变联邦宪法。

代表律师温利山和亚伦佩利(Aron Peli)。以及其中一名原告亚里斯克江(Alex Kong),每人被征收1万令吉的费用。他们被视为诉讼背后的主要推动者。

温利山告诉记者,他并不同意法院的裁决,即这11人没有法定地位。

“我们有不同的看法。 我们曾争论过我们有,但法院不同意。”

温利山也是肯雅兰党(PBK)的主席,他说他已引用了许多权威人士的话。

“我甚至引用许多印度当局的话,但(仍然)我们必须尊重法庭。”

温利山表示,尽管在法律上遇到了挫折,但仍有机会。

“我们有权在民主制度下,(再次)将(案件)告上法庭。我们只是(必须)让这件事继续下去。 ”

温利山表示,他为自己的独立梦想付出了多年的努力,但当他说年轻一代应该参加这场斗争时,他似乎已经认输了。

以多丽丝卡丹(Dorus Katan Juman)为首的11人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布 1963 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从一开始就无效”,因此不是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因为它不符合国际法规则对缔结条约的要求,即只有主权国家才能相互订立具有约束力的协定。

其他10名原告是修劳伦斯(Hugh Lawrence Zehnder)、诺亚威(Nor Nyawai)、塞维尔(Xavier Ginafah Sidop)、杰玛因乌吉(Jemain Uji)、伯拉永(Belayong Nyandang)、卡莱希伯(Kalai Sibok)、余进利(Yu Chin Liik)、程恭周(Chieng Kung Chiew)、阿末阿旺(Ahmad Awang Ali)和阿林乔瓦尼(Alim Giovanni Adlim)。

提起诉讼时,最初有12人,但其中一人已经去世。他们将布城、英国和砂拉越政府列为被告。

他们还在诉讼中。要求法院宣布英国政府在1963年,通过将这两个殖民地,转移到马来亚联邦(更名为马来西亚)来实现对砂拉越和沙巴的非殖民化,是不合法的。

他们辩称,其执行方式不符合联合国大会决议 (UNGAR) 第1514和1541号,决议所要求的人民无条件行使自决权的权利。

砂拉越政府于去年4月13日,提出申请撤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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