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副首长拉玛沙米质疑,反贪污委员会是否应该隶属国会,而非交由廉正委员会(EAIC)监管。
他说,廉委会的设立显然是为了规避,建立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IPMC)的呼吁,虽然它可建议对涉事人员采取行动,却未被赋予诉讼的权力。
“这就是为何廉委会甚至无法调查监狱死亡案件的原因。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最近建议把贪会纳入廉委会监管,惟落实前例必修订廉委会的法侓条文。”
“我不确定阿莎丽娜论及的修改,除了把反贪会纳入廉委会之外,还有什么?“
拉玛沙米是今天在脸书贴文这么说。廉委会是在2009年成立,负责调查对执法机构的投诉。
“让反贪会置于廉委会并无不妥,但除了一般的监督范围,不应期待更多的东西。”
他指出,廉委会曾因欠缺执行权或执法权,被批评为IPMC的糟糕替代品。
“警方一直不愿意赋予廉委会执法权,它充其量只是个调查机构,真的不能期望它能做多少。”
拉玛沙披露,不可否认的是,廉委会在前主席兼法官雅谷(Yaacob Md Sam)的领导下,对蓝衣人持批评态度。
“阿莎丽娜身为改革政府的一员,也许她可以考虑成立宕延已久的IPMC,借此更有效的监督警察滥权事件,尤其是发在监狱的死亡案件。”
“另外,较逼切的事情尚有反贪会是否应隶属国会监管。如果政府认真考虑这两项提议,肯定会受到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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