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打击金融罪案中心(NFCC)总监慕斯达法表示,“钱骡户口”是促成网络诈骗案不断发生的其一因素。
“网络诈骗案发生的其中因素,就是钱骡的存在;诈骗份子以每人500令吉,利诱银行户口持有人出租户口,从中转移非法的钱财。”
“被诈骗得来的金钱会转入这些钱骡的银行户口,甚至连续转账数个户口后,才提款出来,导致当局难以追踪真正的涉案者。”
慕斯达法是接受《马新社》访问时,如此表示。
钱骡户口是指,一个人交出所持有的银行提款卡及密码给“其他人”,结果遭诈骗份子用为犯罪用途。
他指出,科技的运用和个人资料外泄等因素,导致网络诈骗案越来越多。
此外,他也说,政府有意提升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在营运、人力资源、中央数据系统、办公基础设施、技术设备和财务分析系统方面的能力。
“国家诈骗应对中心的运作,再结合来自银行和通讯领域的专业人力,将可实施更有效的综合执法行动,包括充公或限制网络诈骗案的金钱流动。”
他说,政府正严正探讨数项法律条文,以便可以将诈骗金钱返还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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