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安法下被判10年监禁 前警员出狱后精神创伤


透视大马

尽管因涉嫌支持激进组织“达依沙”(DAESH),而首次被捕至今已超过7年,但慕斯达法阿都拉曼仍深受精神创伤所害。

这名隶属双溪大年警区的前警员,在反恐组警队于2016年带着半自动步枪,冲进其工作场所,在没有机会质疑的情况下,立即遭到压制,带队的官员则宣告他因涉嫌支持伊斯兰国(IS)而被逮捕。

“当时距离开斋节只剩一星期,我在双溪大年警区总部,修理警车电池时遭到伏击,当他们扑向我时,我全身颤抖,不断质疑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我的上司当时和我在一起,也无法相信眼前场景,和我一样被惊呆了,反恐部队是全副武装,不是普通的伏击行动,好像我是贩毒集团的首领一样。”

慕斯达法在获释一个月后,日前接受《透视大马》的访问。当时候,他是被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简称国安法(SOSMA)逮捕。

慕斯达法面对三项指控,包括涉嫌以爆炸物支持与宣扬恐怖主义暴行,威胁我国公共安全、协助隐瞒伊斯兰国组织在我国的信息,与透过社交媒体Telegram向伊斯兰国(IS)恐怖组织效忠。

最终他上诉至联邦法院失败后,被判处10年监禁,直到今年3月1日才获释。

国安法的第4(5)条文,允许警方扣留涉嫌参与恐怖主义活动的嫌犯,不超过28天以作进一步调查。(警方档案照)

如今身为一个单亲爸爸的慕斯达法已36岁,询及过往遭逮捕的经历时,仍无法好好阐述其经过。

陪同访问的兄长玛哈迪则向记者表示,慕斯达法已不是当初被逮捕前的同一个人。

“我无法想象他经历了什么,当他被逮捕后,警察搜索了他的家,几乎快把整个屋子反过来,希望找到证据,最终决定以一个在任何地方,都能轻易买到的阿拉伯相框,作为他支持伊斯兰国的证据。”

玛哈迪指出,警方取走了慕斯达法的电话并扣留他28天,导致其家人在那28天,根本联络不上他,更不懂他身在何处。

“扣留了28天还不够,他再被警方扣留7个月,总共扣留天数多达210天,就因为提控的证据不够强,所以警方就不断扣留他,直到因涉嫌向伊斯兰国效忠,第四次上庭。”

2012年6月22日,时任首相纳吉于推出国安法取代内安法令,援引联邦宪法第149条文,防止有预谋的犯罪、恐怖主义和间谍活动,以保护国家安全。

其中国安法的第4(5)条文,允许警方扣留涉嫌参与恐怖主义活动的嫌犯,不超过28天以作进一步调查。

询及被扣留的记忆时,慕斯达法犹豫的回忆起生命中的黑暗篇章,并在叙述过程中慢慢恢复力量。

“至今,我有时还会在夜晚惊醒,还能感受到当初,被关在伸手不见五指,空调开足马力的禁闭室。”

“没有被单和床褥,只有你自己一人,冷到你无法忍受,有时他们会在夜晚把全身赤裸的我带出房间,用布缠着我的眼睛,我就只能全身赤裸,随着他们走向不知何处。”

“被扣留期间,他们不断尝试向我洗脑,并认定我已向伊斯兰国效忠,是伊斯兰国的一份子;他们用力击打我的肚子,向我的腰部以下浇上热水,根本是酷刑,那28天根本是地狱。”

他指出,如今已逐渐适应新生活,也期待来临的开斋佳节,见到7年未见的家人。

“我很兴奋,但我也要小心,尽量保持中庸,我觉得自己获释后表现不错,这都要感谢我的家人。”

“实际上,我至今都不敢相信,我已经出狱,我因为根本没做过的事情,而被送入监牢,如今成功出狱,感觉超现实。”

他与玛哈迪都认同,政府应撤销严厉的国安法。

“如果国安法是预防恐怖主义罪行,那这条法律应该把坏人变成好人,但相反的,如今你把好人变成坏人。”

内政部长赛夫丁阐明,认同前任部长韩沙再努丁的决定,现阶段不打算重新审视国安法。(档案照:透视大马)

早前,内政部长赛夫丁阐明,认同前任部长韩沙再努丁的决定,现阶段不打算重新审视国安法。

“我的立场是,法律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我们有国会制定和修改法律,我们需要根据即时的事态发展,决定下一步。”

“我们要现在修改吗?不,这是我目前的立场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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