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调查法官属干预司法 律师建议以藐视法庭罪提控


透视大马

受访的律师认为,反贪会无权调查法官的行为,这属法官操守范畴,应由司法机构自行处理。(档案照:透视大马)

资深律师认为,任何干预司法的人士或单位都应该被控藐视法庭罪名,包括那些试图越界调查法官的一方。

他们是针对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法官纳兹兰,并认定他在涉及前首相纳吉的SRC案件中存在利益冲突一事,发表上述观点。

受访的律师补充,反贪会无权调查法官的行为,这属法官操守范畴,应由司法机构自行处理。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说,反贪会的行动是行政当局公然干涉司法。

她说,这显然是企图削弱司法独立。

“也许需要对所有引起这个问题的人采取更严厉的行动,比如提控藐视法庭罪名,这些人只是为了在一个已经走到尽头的案件上播下怀疑的种子。

“特别是当联邦法院已经作出最终裁决,而前首相(纳吉)已经用尽了所有选项。”

周三,反贪污委员会揭露,判决前首相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罪成并坐牢12年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与该案存有利益冲突。

阿莎丽娜证实根据反贪委员会在2月20日的调查结果,纳兹兰在高庭审讯SRC一案时违反了法官职业行为守则,同时存在利益冲突。(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在致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律师楼(Shafee & Co)的函件中,揭发了此事。

在一封志期3月20日信函中,阿莎丽娜证实根据反贪委员会在2月20日的调查结果,纳兹兰在高庭审讯SRC一案时违反了法官职业行为守则,同时存在利益冲突。

阿莎丽娜是回应纳吉代表律师于3月15日所发出的函件,询及反贪会是否已致函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建议针对纳兹兰在SRC案件中的行为,展开纪律程序。

“纳吉的代表律师也询问,反贪会是否已经得出结论,即纳兹兰已违反了法官职业行为守则,与案件存有利益冲冲突。”

为此,阿莎丽娜信件中回覆说:“我可以确认(你提出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谢依琳说,反贪会的行动危及了司法的独立,并补充说,尽管反贪会并不真正了解司法如何运作,但它只能被解读为反贪会向司法机构施压。

“事实上,反贪会似乎希望接管司法部门的角色,并试图间接推翻联邦法院在2022年8月和3月31日做出的决定。2023年的所谓利益冲突问题,或者他们希望接管法官行为守则委员会的角色。”

她补充说,反贪会并没有在司法操守方面监督法官或司法机构。

“从媒体的报导来看,反贪会显然没有表现出对司法行为守则的真正理解,也没有认识到司法的运作方式。

“反贪会本应该是负责根除我国腐败问题的关键单位,但他们对司法行为规范和腐败之间的差异缺乏理解,这确实非常令人担忧。”

谢依琳还说,大马律师公会将推动反贪会的架构和任命进行实质性改革。

“彻底的改革是必要的。反贪会如今被认为未能充分发挥其潜力,他们不但没有降低国内的贪污指数,反而越界到不属于他们的领域。”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法官纳兹兰,并认定他在涉及前首相纳吉的SRC案件中存在利益冲突。(档案照:透视大马)

总检察署应采取行动

律师哈聂夫,根据法律,警方或反贪会等执法单位只有权调查犯罪行为。

“他们没有权力调查法官的行为,因为法官的行为守则并不是反贪会的管辖范围。”

他说,在这个问题上,司法单位无权采取行动,但总检察长办公室可以介入。

哈聂夫指出,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应该严肃对待此事。

“如果当中可能存在藐视法庭问题,那么就采取措施对付阿莎丽娜和阿占巴基(反贪会主席),并以藐视法庭罪名控告他们。”

“当案件有了终极判决,那么对判决的的所有不满都应该就此打住。必须有个结尾。”

另一方面,宪法专家兼律师古迪亚星说,反贪会无权评论法官违反司法伦理的行为,因为这显然是司法机构本身的权力范围。

“这当中有一整套的司法行为准则。更重要的是,反贪会的权力仅限于《反贪委员会法令》本身所规定的范围。”

“他们所有的权力主要是处理该法令阐明的罪行,这些罪行与酬金、腐败等有关。”

“这(对法官行为准则问题的调查)超出了他们的权力范围。他们无权这样做。”

他说,执法单位受限于管辖它们的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这一点已有足够的判例法支持。

有鉴于此,他说,反贪会对于司法权利方面的问题,并没有合法权力调查。

他补充说,反贪会对纳兹兰法官的调查是错误的,他们应该知悉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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