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秀虹前夫被判藐视法庭  罚款2万或入狱2周


法官谕令纳加斯瓦兰必须在14天内缴付罚款,否则将入狱14天。(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民事高庭宣判单亲妈妈罗秀虹前夫纳加斯瓦兰藐视法庭,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2周替代。

高庭法官艾薇洛(Evrol Mariette Peters)今早作出这项判决。

法官谕令纳加斯瓦兰必须在14天内缴付罚款,否则将入狱14天。

罗秀虹的代表律师J古纳马拉说,法官谕令纳加斯瓦兰向当事人支付6000令吉的费用。

艾薇洛在裁决中说,答辩人(莫哈末纳嘉斯瓦兰)清楚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他未遵守庭令,也就是申请人(罗秀虹)已获得孩子的完全监护、照顾和控制权。

“根据宣誓书,答辩人甚至牵扯家人,以阻止将孩子归还予申请人。”

法官指出,在本案,答辩人不遵守庭令的行为,已引发一系列事件,让申请人不断游走于法庭之间及入禀无数申请,只为与孩子团聚。

“孩子们像人球般被踢来踢去,还与母亲分离,申请人已无计可施。 ”

法官指出,法庭必须履行其职责施以适当的刑罚,以反映案件非常严重,尤其是答辩人妨碍司法的行为。

罗秀虹与其前夫皆36岁,他们今日出庭时分坐公众席两端。

另外,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代表律师哈尼法告诉法庭,他们已提出申请,以要求艾薇洛退出审理该理事会寻求修改罗秀虹所取得的抚养权令的申请。

玻宗会是在上诉庭批准它介入罗秀虹抚养权令的上诉后,提出这项申请。

艾薇洛在去年6月15日基于玻宗会无法证明本身是涉及孩子利益的一方,而驳回它的介入申请。

高庭在同年2月21日批准罗秀虹的人身保护令申请,让原本由社会福利局照顾的三姐弟重回她的怀抱。

罗氏也入禀司法复核申请,以挑战为其孩子改教的决定,她声称,这是在未经她同意下完成的程序。

高庭已定于5月11日发表裁决。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