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官异议判决为基础 纳吉向王室申请特赦


纳吉的律师团队目前采用阿都拉曼的判决书,来准备申请特赦。(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相纳吉的首席律师沙菲宜说,联邦法院法官阿都拉曼在SRC案中的异议判决(dissenting judgment)将用于申请寻求王室特赦。

他说,有关方面目前采用阿都拉曼的判决书,来准备申请特赦。

“我们的赦免请求正是阿都拉曼在其判决书中所说的。申请特赦并不是因为‘哦,我做错了,我很抱歉,因此我需要你的仁慈’,不是这样的。”

他今天在吉隆坡法庭大厦召开记者会说,“这不是一般情况的赦免。”

3月31日,联邦法院以4对1的多数裁决,驳回纳吉寻求推翻他在SRC案中罪名成立及监禁12年和罚款的最终判决,所提出的检讨申请。

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阿都拉曼是审理纳吉SRC案司法检讨的五司之首,其他法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王南吉、联邦法院法官罗德兹扎丽雅、联邦法院法官诺丁哈山以及上诉庭法官阿布峇卡。

阿都拉曼在判决书中提到,纳吉在SRC案最终判决上诉时,因为律师的疏忽而被面对坐牢的刑罚,这是昂贵代价,对纳吉有欠公平

阿都拉曼说,纳吉有机会让律师为其利益而战,但这并没发生在去年联邦法院的上诉审讯中。

“他的上诉根本没被聆审,申请者(纳吉)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他在上诉期间没有代表律师,导致只有一方陈词,即作为答辩人的副检查官。”

现年69岁的纳吉是不服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8月23日维持其罪成裁决和刑罚,而提出寻求联邦法院检讨本身裁决的申请。

 

沙菲说,在他们的请求中,他们将说明纳吉没有得到公平的审判,因为他的案件没有在联邦法院审理,对纳吉的提控是由法官单方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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