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尼古丁液体制造商 受促向关税局登记


电子烟行业参与者尤其是生产含尼古丁液体或烟油凝胶的本地制造商,被限定在4月1日至30日期间向大马皇家关税局登记。(档案照:透视大马)

电子烟行业参与者尤其是生产含尼古丁液体或烟油凝胶的本地制造商,被限定在4月1日至30日期间向大马皇家关税局登记。

财政部发布声明指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前登记,可以避免制造商因延迟登记而被罚款。

“提前注册将确保行业全面合规及在今年5月的征税顺利进行。”

财政部阐明,在1976年国产税法令之下的执照登记事务,可通过MyExcise系统在线上https://myexcise.customs.gov.my/myexcise/完成。

通过2023年国产税(修正)法令颁布的宪报,从4月1日起,用于电子烟含有尼古丁的液体或凝胶,每毫升被征税40仙。

财政部提及,随着实施这项国产税,政府将继续确保所有条规及关税局对含国产税商品的监管获得提升,以避免国家收入出现纰漏。

“正如2023年财政预算案的宣布,该国产税的半数收入将发放给财政部,以提升卫生服务素质。”

早前,政府宣布,从4月1日起向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液体征收国产税,每毫升所征收税率为40仙。

首相安华已经在宪报上颁布相关措施,而2023年国产税(修正)法令是于4月1日开始落实。

政府曾在2022年计划扩大税收,向使用尼古丁液体的电子烟征收每毫升1令吉20仙的税务。

另外,首相安华曾在2023年财政预算案中指出,政府会把当中一半的税收拨给卫生部。

另一方面,卫生部拟于5月向国会提呈吸烟产品管制新法案,特别是加强对含尼古丁电子烟的管制。
 
卫生部长扎丽哈医生发布声明指出,该新法案旨在确保对用于电子烟的制剂,即含尼古丁的液体和凝胶进行全面管制。
 
她披露,卫生部已就新法案制定的政策,包括禁烟世代(GEG)政策,召开咨询会议征询所有利益相关者(国会议员、非政府组织、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
 
“卫生部非常关注随着电子烟或电子汽化装置使用的尼古丁液体和凝胶从1952年毒药法令(366法令)第一附表的毒药清单中删除,在大众传媒所收到的关注、反应和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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