仄阿里亚斯:655法令应加重刑罚 严惩环境污染者


修正案将于6月提呈国会,涉及罚款从10万令吉提高至1000万令吉,监禁刑期从一年提高至15年,或两者兼施。(档案照:透视大马)

水源受污染事件频密发生,伊党甘马挽国会议员仄阿里亚斯说,政府必须立即修订水供服务工业法令(655法令)对环境污染者施以重刑。

他对于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建议提高水供系统污染祸首的刑期和罚款数额表示欢迎。

修正案将于6月提呈国会,涉及罚款从10万令吉提高至1000万令吉,监禁刑期从一年提高至15年,或两者兼施。

仄阿里亚斯认为,对被定罪者实施最高2000万令吉罚款和20年监禁是适当刑罚,因为重刑可以对社会和相关行业达到阻吓作用,政府也必须考虑到每年增加的营运成本。

他认为,修正案也必须确保环境犯罪者对污染带来的影响负上全责,包括承担清洁供水费用,对受影响人群提供补偿等。

“修正案应该加大罚款和处罚力度以确保人民福祉,也认真对待水供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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