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团体表示,布城应该重新考虑合法认为化及管制烟花和爆竹的销售的决定。
他们认为,政府应先加强执法来遏制烟花走私进入我国,然后才决定管制烟花鞭炮。
消费者团体也对合法化烟花的措施感到忧虑,因为烟花与危害公众的炸药属于同一类别。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在上周宣布,在内阁决定将鞭炮和烟花合法化后,内政部将拟定管制鞭炮和烟花的进口和销售。
他说,进口准证及税务等事项将取决于当局的批准。
马来西亚消费人联合会(Fomca)表示,鞭炮造成伤害的案例太多了,政府应该重新考虑合法化烟花的措施。
消协副总秘书努阿西金说,一旦允许售卖烟花,不法集团很容易通过伪造进口准证将烟花炮竹走私我国。
她说:“即使有准证,犯罪集团也会复制并制作假许可证,将烟花走私到我们国家。”
周一,一些卫生组织也担忧这项决定。
马来西亚儿科协会和亚太地区儿科协会异口同声示,没有危险意识的儿童很容易受伤。

常见的受伤包括烧伤、割伤、失去手指和眼睛受损。
“作为处理过烟花破坏性影响的资深医生(儿科医生、外科医生和公共卫生专家),我们有处理国许多失去手指和眼睛的儿童而终生残疾的经验。”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伊斯兰消费人协会(PPIM)表示,政府在落实这项计划上没有迫切性。
该协会主席纳金佐汉认为应该维持烟花销售属于非法的情况。
“我认为在合法化(烟花爆竹)的课题上没有必要或紧迫性, 就让它像现在这样吧,当局向那些走私或售卖者采取行动。”
纳金说:“没必要让它合法化。 这与合法化卖淫或阿窿(高利贷)是同一个概念, 这不会让国家前进。”
在这之前,倪可敏说,鞭炮的准证涉及进口商和批发商。

“放鞭炮是大马人的习俗,人们也会在开斋节、屠妖节甚至圣诞节期间玩鞭炮。”
“如果允许的话,这可以为政府带来数百万令吉的收入。”
“此外,合法化可以打击私鞭炮和烟花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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