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衣着指南的必要性


透视大马

公务员在处理可能造成身体和精神痛苦的紧急和重要案件时,应该更人性化。(档案照:透视大马)

早前网上出现一则梗图(meme)描述一名卡通人物遭他人抢走钱和衣服,因劫匪想要受害者因衣著问题无法到警局报案。这张梗图让人想起近期一名妇女在报案时因为穿短裤没有遮住膝盖,违反警局衣著规定,遭禁止进入加影的一间警察局。

回到该则已在社交媒体疯传的梗图,这或许不是一则笑话这麽简单,也可能反映了社会丑陋的一面,即一名匪徒令受害者“抢”得几乎一丝不挂,即可阻止他或她前往警局报案。

这也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有关人士若遭他人抢劫且在受惊吓的情况下,前往警局报案或寻求协助,是否还要计较对方的衣著呢?还是说,受害者还是拦下其中一辆轿车,以便回家“好好装扮”自己?

针对有关事件,早前全国总警长警察阿克里沙尼说,所有部门的负责人都有权决定政府机构的着装要求。

他说,政府首席秘书莫哈末祖基已经就访问政府机构时的适当着装发出了指示。

阿克里解释,这一事件源于一场 “误解”,值班警员只是建议该名妇女换上更适合的服装,以便在警察局办理业务。

“我们希望向人们表明,政府机构是处理(公共)事务的有秩序和文明的地方。然而,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给予(服装)灵活性。”

但是,如果那些没有受到生命危险,但受到创伤性和紧迫性的情况呢?如果这些报案人都可能遭遇其个人财物或珍贵物品被他人抢劫、道路肇事逃逸和道路霸凌事件呢?

对于政府首席秘书发出的指示,即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有关部门衣著,但令人困惑的是,那些在特别或紧急情况下,必须到访政府部时,是不是又要依照这一般的指南与规定呢?

如果这些规定用于各政府门如政府医院,那规定似乎变得较为模糊了。那些“衣著不齐”前往医院接受紧急治疗者,是不是又要被医生和护士拒于门外呢?

一般民众都会接受与遵守政府机构所规定衣著指南,而他们在前往这些政府机构时,就如前往商场、餐馆和药房等公共场所一样,皆会配有“适合”的穿着 “得当”。

问题的关键是,要求衣著适当的概念应该应不同文化中有著不同的概念。至关重要的是,政府官员应认识到这一事实,以便有关概念意识不会凌驾于他人之上,甚至无法向那些迫切需要服务的民众提供重要的服务。

在此必须提醒的是,在这多元社会中,就应该如首相安华倡导的“昌明大马”(Malaysia Madani)般具有包容性。

也必须提醒公务员的是,公务员的薪资源自纳税人,而公务员也正是需要服务大众,以满足民众的需求。

当然,这些不同的衣著观念不应该被解释为允许任何人出入政府部门,如穿上比基尼或赤裸上身等离谱的事情。但我们确信,所有正常人都不会做出如此不恰当的行为。

最重要的一点是,公务员在处理可能造成身体和精神痛苦的紧急和重要案件时,应该更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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