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职责是维持治安” 俞利文:勿以道德准则给予帮助


俞利文强调,警察有责任维护国家的法律,但不是在警察局强加任何其他可能妨碍司法公正的规定。(档案照:透视大马)

行动党古晋国会议员俞利文表明,警察的职责是维持社区治安,而不是以道德准则给予帮助,尤其无论公众衣着如何都必须一视同仁,确保人民安全受到保障。

他指出,除了“生死攸关”紧急情况外,公众前往警察局都必须遵守政府规定的衣着规定,这是有缺陷和不负责任的说法,因为在任何情况下,警察身为人民保姆有绝对义务尽最大责任给予帮助和保护。

他披露,公众之所以会前往警局报案,显然都是为了寻求警方援助才会去警局,而且无论情况是否严重或生死攸关,警察都不应该拒绝民众进入警局报案。

他认为,警察更不能以道德感知来判断一个人的穿着或仪容,甚至阻止或拒绝民众前来报案。

“如果连警察以穿着标准不接受他们报案,试问他们在面对紧要关头还能向谁求助?”

俞利文提醒全国总警长在《国家原则》第四大原则“尊崇法治”下,其中内涵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在不暴露和违反公然猥亵情况下,任何穿着并不触法。

他强调,警察有责任维护国家的法律,但不是在警察局强加任何其他可能妨碍司法公正的规定。

“因此,我促请全国总警长撤回其声明,并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展现领导能力,向公众保证无论在任何情况或穿着下,人民都会得到警方的服务和保护。”

他补充,警方应该秉持“警民同心”的警队标语,而非以“穿着”取人,确保警察是值得人民信赖的依靠。

俞利文发布声明对全国总警长阿克里沙尼的谈话,作出回应。

根据媒体报导,一名女子发生车祸后前往警局报案,岂料她却因穿短裤而被警员拒之门外。

该名女子指出,警员通过车窗看到她的穿著,并要求她离开,她也向警员解释,必须走一段距离才能换衣服,但对方非常固执,拒绝听取她的解释。

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扎益助理总监发文告捍卫了该名警员的做法,坚持警局是政府机构,若民众要到警局报警,需装著得体。

早前,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克里沙尼阐明,报案者若遇到紧急与特殊情况,可获得酌情处理。

他指出,相关警员是根据政府部门衣著指南规范,劝告女子换上得体服装后才回到警局报案,并未歧视任何人。

他说:“倘若报案者遇到能对生命构成风险的紧急与特殊情况,则可获得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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