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审理马江国席选举诉讼? 登高庭择定212裁定


透视大马

法庭择定于2月12日,裁定是否接纳或驳回撤销马江国席选举成绩的诉讼。(档案照:透视大马)

登嘉楼选举法庭择定于2月12日,裁定是否接纳或驳回撤销马江国席选举成绩的诉讼。

瓜拉登嘉楼高庭法官哈山阿都甘尼在听取代表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的律师,和来自登嘉楼巫统的入禀诉讼后,确定了上述日期。

阿都哈迪由国盟的律师团队代表,该团队由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领导。而莫哈末哈法里占哈伦则代表起诉人。

哈山阿都甘尼也要求双方的律师在2月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论述。

较早前,哈山阿都甘尼因其担任选举法官受到哈法里占的质疑后,而休庭15分钟。

哈法里占说,控方已向马来亚首席大法官递交申请,要求更换哈山阿都干尼作为此案的法官。

他辩称,提出换法官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的当事人质疑哈山阿都甘尼作为法官的权威,而更多的是会出现偏袒的看法。

不过,有关申请被哈山阿都干尼驳回,并称答辩人马江国会议员提出反对意见的是非曲直,未能显示出偏见的因素。

“法庭认为,这只是基于感知,因此,法院驳回了起诉人律师关于我被任命为本案法官的反对意见。”

法庭随后开庭,达基尤丁指出,巫统登嘉楼提交的诉讼存在缺陷和无效。

他说,原因之一是,除了没有被告知涉嫌腐败的全部事实外,起诉人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38(1)(a)条文和第38(b)(iii) 条文提出的起诉书已超出了21天的时限。 。

达基尤丁也说,这还包括起诉人指一个名叫莫哈末诺丁的人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指控他向选民行贿,但起诉人未能提供与这有关的证据。

哈法里占随后反驳了达基尤丁的论点,并指达基尤丁已告知诺丁,在伊党中的职位是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局的成员。

“所以,有这个重要的事实就足够了,可以在审理中提供证据。”

本月3日,登嘉楼州巫统联委会向法庭提交3份选举诉讼,所针对的议席包括瓜拉登嘉楼、马江以及甘马挽。


有关选举诉讼是根据1954年选举法令,提交到瓜拉登嘉楼高庭。

在第15届全国大选中,瓜拉登嘉楼是由伊党的安萨哈欣以4万907张多数票赢得,而马江国席上伊党主席哈迪阿旺以4万1729张多数票守土成功,至于甘马挽国席则是仄阿里亚斯以2万7179张多数票攻下。

不过,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日前说,民众在选举期间捐款给有需要的选民,并没有触犯选举条例,因为这是人们捐款助人说个人行为,和候选人无关。

这名马江国会议员说,选举条例只是禁止候选人或者候选人代表付钱给选民。

“根据选举条例,候选人或者是他的代表不可以给钱。至于公众人士要捐钱,他是他们个人的事。”

莎阿南高庭法官莫哈末菲鲁兹负责聆审瓜拉登嘉楼国席的诉讼,而哥打巴鲁高庭法官莫哈末阿巴查夫里则负责审理甘马挽国席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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