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驳回安华要求搁置鸡奸罪名申请


安华对记者表示很失望,他希望看到司法得以伸张。(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了前副首相安华要求搁置鸡奸罪名的申请。

法官聂哈斯玛说,她是基于安华所提呈的证据,而驳回了他的申请。

哈斯玛也提到,安华提出的申请,无法达到重审的法定门槛。

她说:“案件过了3年了,我感觉到申请人在走后门,利用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审讯。”

这名反对党领袖是因为鸡奸助手莫哈末赛夫罪成而在2015年被判入狱5年。

安华对记者表示很失望,他希望看到司法得以伸张。

他说:“我希望找到一名勇于面对、尊重法律和和司法的法官,以及一条道路。”

安华对着向他大喊“烈火莫熄”(Reformasi)的支持者说:“不然的话,咱们在就在第14届全国大选走得瞧!”

法庭向安律的律师收取5000令吉的堂费。

安华是根据证据法令第44条申请撤销他的罪名。

聂哈斯玛说,安华的代表律师提出,政府犯下欺诈的论据含糊不清。

她说:“这必须有证据证明,而证据必须是具体的,你不能将欺诈行为随随便便的搬到法庭上去讨论。”

政府在誓章和书面意见书中回应,安华的申请是轻率、无理取闹和滥用法院程序。

聂哈斯到也阐明政府的立场,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指出,也是检察官的总检察长,有权在民事法庭中提出刑事诉讼。

苏仁德兰是安华的代表律师,阿旺阿马达再亚则是政府代表。苏仁德兰表示,安华将向立即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安华提出撤销鸡奸罪的的另一项上诉,仍有待上诉法庭判决。安华被指在这项指控中,支付起撕检察官莫哈末沙菲阿都拉95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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