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期限审查征用土地 安华:若未进行计划归还州政府


透视大马

首相安华指出,联邦政府承诺,用3个月的时间审查,是否在获得的土地上进行项目。(档案照:透视大马)

联邦政府给予3个月期限,那些被联邦政府征用作为公共设施用途的州土地,若经过审查后发现计划仍未进行,有关土地将归还给州政府。

上述决定是首相安华今日主持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会议后,所达成的协议。

尽管有关提议是由砂拉越总理阿邦佐哈里所提出,但也适用于全国所有州属。

这些土地被闲置多年,有些甚至可以追溯到1980年代。

首相指出,联邦政府承诺,用3个月的时间审查,是否在获得的土地上进行项目。

“如果处于某种原因无法进行,土地就必须按照收购时的价值归还给州。”

此外,联邦政府也同意委任砂拉越财政司旺利佐兹曼为内陆税收局董事局成员,并从即日起生效。

安华说,只要被委任者满足所需的资格和经验,所提出的要求就“不成问题”。

配合印尼迁都,在会议上,联邦还同意拨款10亿令吉给砂拉越沙巴,以改善边界关卡、安全能力和道路设施。

安华补充,他已经向印尼总统佐科维承诺,会改善砂拉越的设施,包括通往安全大厦(CIQS)的道路。

据报道,这笔10亿令吉的拨款,将会出现在2月24日所呈交的财政预算案中。

另外,会议后也宣布,所有州的公务员花红将免税。

安华指出,虽然是阿邦佐哈里所推动的一项建议,但决定适用于其他州的公务员,因为花红数额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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