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信任动议表决 团结政府不能约束是否支持


透视大马

专家说,任何阻止国会议员对法案投反对票的行为都可被视为犯罪。(档案照:透视大马)

专家指出,任何政党阻止民选代表在国会下议院就信任动议或法案投反对票的做法,都是违宪的。

律师哈聂夫和教授黄进发说,这说明了团结政府政党间签署的协议中其中一项条款是无效的。

他们补充,任何阻止国会议员对法案投反对票的行为都可被视为犯罪。

哈聂夫强调,刑事法典中有一项条款阐明,即若任何国会议员被迫遵循联邦宪法没有规定的事项,将会面临刑事调查。

“所以我想奉劝所有签署协议的党主席,不要忘了(刑事法典)第124条款的规定。”

“如果国会下议院成员被迫遵循联邦宪法中未涵盖的事项,也没有在党章中进行修改,那么可能会使你,党领导人面临刑事调查。”

哈聂夫强调,刑事法典中有一项条款阐明,即若任何国会议员被迫遵循联邦宪法没有规定的事项,将会面临刑事调查。(档案照:透视大马)

哈聂夫说,一旦罪成可被监禁7年。

“任何人影响或阻止国会议员做他有权力做的事情都被视为犯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

周五,安华领导的政府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声明团结政府中所有政党都支持首相及其政府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的任何信任动议或法案。

根据有关谅解备忘录,任何国会议员对安华的领导或政府提呈的法案投反对票,将自动被视为放弃国会议员资格。

有关协议援引联邦宪法第49A(1)条文,阐明有关政党必须通知国会下议院议长悬空的议席,以通知选举委员会需要进行补选。

第49A条文规定,当选为国会议员的党员,如果对方放弃其党员籍或不再是党员,对方的议席将立即悬空。

团结政府中的党鞭必须确保他们的议员始终遵守谅解备忘录中的条件

该协议将有效地确保对安华领导团结政府的信任动议今天顺利通过。 

有关谅解备忘录由希盟、国阵、砂拉越政党联盟、沙巴人民联盟和民兴党签署。

不过,此事遭到国盟主席慕尤丁的质疑。

这位巴莪国会议员指出,立法者应该在不受失去议席的胁迫中自由表达他们的意见。

他补充,如果安华有足够人数支持他的政府,这份协议将无关紧要。

专家指出,任何政党阻止民选代表在国会下议院就信任动议或法案投反对票的做法,都是违宪的。(档案照:透视大马)

这名土团党主席声称,根据谅解备忘录中的条款,即立法者如果在信任动议或由政府提呈的任何法案中投反对票将失去议席,这是违宪的。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法律,如果涉及反跳槽法还适用,但这与反跳槽法无关。”

“一些意见告诉我这份谅解备忘录可以说是违宪和违反法律的。”

错误诠释 

与此同时, 双威大学的黄进发认为,政府为此举辩护时所给予的解释都不正确。

他说,如果国会议员决定就信任动议或任何法案投反对票,有关协议无权强迫他们交出议席。

“为了腾空议席,政党必须修改党章,把‘不服从’作为终止(党员)基础,或等同辞职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可能导致同样的效果。”

对此,他补充,只有行动党和诚信党修改了党章,而国阵则有其他方法来对付“流氓”议员。

“鉴于此,即使没有备忘录,来自行动党(40人)、诚信党(8人)和国阵(30人)的78位议员也受到各自政党的约束。”

“但即使有这份备忘录,议会的其他66名成员,即公正党(31人)、砂拉越政党联盟(23人)、沙巴人民联盟(6人)、民兴党(3人)和民统党(2人),仍可在信任投票中拒绝安华而不会面临补选。”

“所以这份备忘录可以改变周一的信任投票结果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黄进发说,如果国会议员决定就信任动议或任何法案投反对票,有关协议无权强迫他们交出议席。(档案照:透视大马)

根据黄进发,想要挑战限制议员自由投票的合宪性,以在周一拒绝安华的前首相慕尤丁仍可说服66位议员中任何一人,包括78名议员中任何一人。

“如果安华失败了,他已承诺下台,而慕尤丁有机会组成新政府。”

他反问,“另一方面,如果安华成功证明自己有多数议席,慕尤丁能否接受这个决定并认真领导国盟作为一个可信的反对党,以在2027年赢得民心。”

土团党妇女组副主席玛丝艾美雅蒂周六指出,有关协议是独裁统治的前奏,并补充说这是非法、危险和不能执行的。她说,根据协议中第4条款,在有关信任投票、供应法案或影响联邦政府稳定的动议中,所有国会议员都必须投票支持首相。

这位前首相署副部长(国会与法律事务)说,“根据第4(b)条款,如果任何政府议员没有按照指示投票,他们将被视为根据联邦宪法第49A条放弃他们的议席。”

副首相法迪拉尤索夫回应玛丝艾美雅蒂的言论时说,关于团结政府的合作协议违宪并将导致独裁统治的指控是不实的。

他说,有关协议已清楚阐明所有组成政府的成员党仍可相互协商以达成共识

他说,持不同意见的反对党可以把此事诉诸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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