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以希盟领导的联合政府成立后,要求政府废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国安法,SOSMA)的呼声越来越高,数个律师和人权组织也加入了呼吁政府对该法令进行审查的行列。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马烈表示,希盟领导的政府无法保留和捍卫他们今年早些时候在议会中投票反对的国安法,当时他们是反对党。
大马反死刑与酷刑组织(MADPET)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该组织要求政府废除拒绝保释的国安法条文,并恢复地庭法官在授予还押令方面的作用。
他们是针对新任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申昨日表示政府不会审查这一恶法时,做出回应。
再益马烈说,“我们感到失望和震惊的是,希盟领导的政府不会审查这一恶法。”
“当和平抗议领导人以及一马公司丑闻的批评者被旧国阵政权拘留以压制他们发言时,希盟是否如此迅速就忘记了国安法下非法和任意拘留的恐怖?”
“新政府现在坚决捍卫的正是这国安法。”
“尽管上任不到一周,新政府在国安法这法律上倒退是一个令人严重关切的问题。在法治和人权问题上是否有更多这样的大U转和倒退?”
再益指出,正如赛夫丁所说,国安法的拘留“只有28天”,但这并没有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没有司法审讯的情况下,拘留时间过长,实际上是在被指控的罪犯还没过完一天之前就对他们进行了惩罚。
他说,在还押28天之后,后来被指控犯罪的被拘留者也可能被无限期拘留候审。
即使他们在审判中被宣告无罪,他们也可能被进一步拘留,等待上诉法院或联邦法院的上诉。简而言之,根据国安法被捕的人可能会在监狱中度过许多年,尽管他们最终被发现是无辜的并被无罪释放。
再益质问说,“当你在政府时,恶法是否会神奇地变得可以接受,而当你在野时是不可接受的?”
大马反死刑与酷刑组织发言人查尔斯表示,审查和修正国安法的紧迫性至关重要,因为许多人仍在监狱中苦苦挣扎,如果等到审判结束,最终可能会认定他们无罪。
查尔斯也促请政府透露,自国安法于2012年7月生效以来,已有多少人被此恶法逮捕、被提控和定罪,并补充说政府必须制定适当的法律,以补偿那些被错误拘留的人。
赛夫丁昨日表示,政府不会对国安法进行审查,并表示“法律允许进行法庭程序”。
这位新上任的内政部长表示,这与现已失效的《内安法》(ISA)形成鲜明对比,后者允许不经审判就拘留,以及允许拘留长达60天的紧急法令(EO)。
国安法第4(5)条文规定警方可以将涉嫌参与恐怖活动的人拘留不超过28天以供调查。
前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陈说,赛夫丁没有意识到国安法程序会滋生和制度化不公正。
“部长忘记了,根据国安法第30条文,它提供了一种极其不公平的待遇,即被拘留者可以被关押在监狱中,直到所有法庭审判和上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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