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允更多人投票 社运份子:仍存制度障碍需改革


尽管已有更多国人可以投票,但投票制度仍存在障碍。(档案照:透视大马)

由于联邦宪法已修正降低了投票年龄,以及让符合条件的马来西亚公民自动登记为选民,更多国内外的马来西亚人现在可以在选举中投票,只不过,我国仍存有阻止许多人投票的制度障碍。

这些修正于去年12月生效,约有620万新选民加入选民册中,以致第15届全国大选的选民总人数有超过2100万人。

尽管全国大选有些令人兴奋,但根据社交媒体的贴文,选举观察员并不指望每个人都会投票,这也不全是因为选民冷漠,但只要投票机制一天不改变,马来西亚境内外的一些选民,将难以投票。

对此,净选盟2.0主席范平东认为,在投票权方面,选举委员会还可以做的有很多,也可以做得更好,这样人民在要履行公民责任时,就不会发现有很多障碍。

海外选民面临的投票障碍包括时间因素和逾时的邮政投票系统。尽管海外马来西亚选民完全享有投票权,但居住在海外的 186万马来西亚人中,估计有超过10%的人不太可能在这次的大选中投票。

在国内的马来西亚人也不一定就更容易,在我国境内意味着他们将不得不前往他们的选区投票,如果他们无法回家,他们几乎没有其他投票选择。

因此,社运人士认为,需要改进邮寄投票的制度,并实施一些改革,以使人们更容易投票。

全球净选盟秘书长妮玛拉告诉《马新社》,虽然通过线上注册进行邮寄投票已变得更加容易,但实际投票过程仍然存在问题,尤其是在竞选期只有 14 天。

他说,选委会还必须像系统一样快速有效地工作,然而这还不够,必须有效地实施,这样系统才能有效地运作。

海外选民需在提名日(即11月5日)之后,等待选委会打印选票,以便他们的选票通过邮寄方式寄到他们的地址,而邮件可能需要一个星期多的时间才能抵达。

一旦选票抵达,他们必须填写表格并选出他们的候选人,还必须要有一名证人,这名证人必须是18岁或以上的马来西亚人,然后填写一份表格,证明邮寄选民就是他们所说的人。

之后,海外选民还必须在投票日的下午5时30分之前,将他们的选票寄回给当地的选举官,而海外选民不会知道他们的选票是否准时到达的通知。

选举分析师玛尼马兰博士也告诉《马新社》,大使馆工作人员可以将选票制成表格并将结果传送给各自的选区。

他建议,我国的大使或高级专员可以成为选举官。

塔斯马尼亚大学亚洲研究所教授詹运豪则建议,大使馆或领事馆可设立电子投票终端,马来西亚人可以通过这些终端投票。

然而,他认为,政府不会实施此类设施,尽管这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安全的,有保障措施以确保准确计票,结果也可以被稽查。

但他说,马来西亚人很特别,他们不相信电子投票。

玛尼马兰是2018年选举改革委员会的成员,他说,该委员会曾建议扩大国内选民的投票能力。

“(例如)提高邮寄选票,以各种方式加强人们投票的便利。例如,我们将邮寄投票范围扩大到飞行机组人员、医院的工作人员,他们都需要得到邮寄投票的便利。”

不过,范平东不同意应该允许在国人进行邮寄投票,因为担心国内邮寄选民容易受到贿赂或选票的影响。

“我们不会支持这一点,马来西亚的邮寄投票只适用于居住在海外的人。”

相反,他希望那些无法回家投票的马来西亚人,主要是那些在马来西亚半岛工作的沙巴和砂拉越人,能够提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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