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专家旺阿末法乌兹(Wan Ahmad Fauzi Wan Husain)认为,基于首相依斯迈沙比里仍获得多数支持,因此,国家元首必须根据首相的建议行事。
他说,如果首相要立即解散国会,那么国家元首应该听从首相的建议。
他解释说,依斯迈沙比里此时仍掌握国会议员的多数支持,且通过备忘录协议与反对党联手,以维持其首相的职位。
“只要首相没有失去国会的多数支持,国家元首就需要按照首相的建议解散国会。”
旺阿末法乌兹是针对有指国家元首可拒绝首相解散国会的建议一事,如是表示。
他表示,如果首相不再获得国会大多数议员的信任,情况就有所不同。
“……所以在这一点上,首相不能再给予国家元首建议,相反地,首相只能提出解散国会的请求。”
他补充说,作为议会主席,建议国家元首召集、休会和解散国会的权力和责任,已在联邦宪法第55条文阐明。
他进一步解释说,接下来,元首有权根据两种情况批准或拒绝建议,但他仍需要按照建议行事。
“……最终国家元首必须依照首相的建议行事,因为这已在宪法第55条文阐明,且与第40(1)和(1A)条文同读。”
根据旺阿末的说法,第55条文下的元首权力与第150条文下颁布紧急状态的权力不同。
“元首根据宪法第55条文行使的权力,并不包括(元首)可以拒绝首相的建议。”
“宪法第55条文解散国会是否合适的考量,是取决于首相作为议会主席的建议,而首相必须对他的建议负全部责任。”
他还认为,首相与反对党的协议以及内阁成员资格只涉及当事方的政治领导,与陛下无关。
他说,陛下需要对政党政治保持中立,在根据宪法任命部长时只听从首相的建议。
“联邦宪法保留(元首)的主权和特权,同时指导如何行使陛下的权力和管辖权。”
律师林伟捷和梁信友也发表推文,与旺阿末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依斯迈沙比里与反对党的协议是指去年所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其中包括制定和修改特定法令的承诺。
该协议旨在确保依斯迈在希盟和国盟政府倒台,接任新首相后的政治稳定。
它包括承诺制定反跳槽法令、政治献金法令、18岁投票和实施政府转型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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