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账户汇款20.8亿 证人:没引发危险讯号


透视大马

乌玛提及,纳吉在大马银行的账户,分布于2012年和2013年分别收到20.8亿令吉和9000万令吉。(档案照:透视大马)

大马银行(AmBank)拉惹朱兰分行经理乌玛表明,前首相纳吉进行20.8亿令吉的汇款,没有引发危险讯号,而且银行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阻止。

她在吉隆坡高庭接受辩方律师旺艾祖丁的交叉盘问时指出,客户在申请汇款时,将自行决定是否要求国行的批准。

她披露,在汇款方面,除了客户,没有人可以得到国行的批准(汇款)。

“我相信(银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汇款(2013年8月的交易)。”

“银行不会代表客户(汇款时)要求国行批准。”

目前,前首相纳吉共面对4项控状,即利用他当时的首相职位从一马发展公司资金中获得总计23亿令吉的贿赂,以及21项涉及相同数额的洗钱指控。

早前,纳吉在联邦法院对SRC国际公司案的终极上诉中败诉,被判12年监禁。

根据检方的陈述,20.8亿令吉是来自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资金,可是辩方在审讯期间则坚持,这是来自阿拉伯人的捐款。

身为案件第37名证人的乌玛曾提及,纳吉在大马银行的账户,分布于2012年和2013年分别收到20.8亿令吉和9000万令吉。

询及,客户在汇款时抵触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会否发出危险讯号,乌玛解释,银行只是关注特定的情况,即转账数额、转账目的和客户信息。

“银行将根据这些特定情况进行筛选,并对账户进行审查。”

她坦言,如果发现出现抵触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的情况,银行也不会向客户发出通知。

“一旦发现危险信号,银行将进行调查。”

“我在拉惹朱兰分行曾遇到这种情况,银行在发现抵触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时,终止了一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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