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000万存入纳吉户口 控方揭刘特佐合伙人公司付款


透视大马

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证人指2012年共有9000万令吉存入纳吉的银行户口。(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大马银行(AmBank)拉惹朱兰分行经理乌玛指出,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AmIslamic Bank)的户口于2012年共收到了9000万令吉。

她说,大约1500万令吉是于2012年10月31日存入纳吉的户口,户口号码的尾数为9694。

乌玛为控方第37名证人,她今日在高庭供证时这么指出。

她说,另外的7500万令吉,是于同年的11月11日存入。

不过,她在供证时没有具体说明资金的来源。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声称,该户口收到的9089万9927令吉28仙是来自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

控方曾说,这是一家由在逃商人刘特佐通过其合伙人陈金龙(译音)所掌控的公司。

控方还表示,一马公司的资金分4次存进纳吉的户口,共计22亿8000万令吉。

除此之外,乌玛还表示,根据银行账单,纳吉不止一次向公司、个人和政党付款。

纳吉共面对4项控状,即利用他当时的首相职位从一马公司资金中获得总计23亿令吉的贿赂,以及21项涉及相同数额的洗钱指控。

纳吉早前在联邦法院对SRC国际公司案的终极上诉中败诉,被判12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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