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奉行联邦制度,联邦和州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在修改联邦宪法后,各州议会都必须得到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修订各自的州宪法,才能在州层级执行反跳槽法。
本星期四以前,柔佛州政府从未就反跳槽法表态。
在新政治秩序的大环境下,州政府应该以更积极主动的方式,在柔佛州议会中寻求通过反跳槽法。
在对柔佛州宪法做出如此重大的修改前,柔佛州政府应该通过跨党派委员会与反对党协商。
执政党大可不必对反对党抱持敌意。
在柔佛州拥有三分二多数的国阵,如果可以尊重并接纳反对党的意见,那么柔佛国阵肯定会成为成熟政治文化的典范与先驱。
*行动党柔佛州主席刘镇东
*本文乃作者观点,不代表《透视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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