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驳布城撤诉申请 谕令高庭914审英迪拉案


透视大马

印裔妇女英迪拉苦寻小女儿多年却仍音讯全无。(档案照:透视大马)

上诉庭今日驳回全国警察总长和另3造,寻求撤销印裔妇女英迪拉提告他们玩忽职守未逮捕她的前夫和归还其女儿的诉讼,所提出的上诉。

由哈妮帕、古纳兰和阿末再迪所组成的三司裁决,英迪拉所入禀的诉讼应进行审讯。

除了警察总长,本诉讼的其他答辩人是警方、内政部和政府。

哈妮帕说:“我们所考虑的是,根据本案的理据和情况,存在着复杂的法律课题包括对于政府诉讼法令第7(2)条文和警察法令第20条文,以及习惯法对于公务人员玩忽职守的诠释。”

她说,英迪拉的主张并非是明显站不住脚的案例,以致须将它撤销。

她提到,高庭驳回警察总长和3造撤诉申请的裁决,并无错误,并补充政府的上诉没有法律依据。

她谕令答辩人支付1万令吉堂费予英迪拉,以及择定此案于9月14日在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去年7月16日,时任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现为上诉庭法官)驳回政府寻求撤销英迪拉诉讼的申请。

英迪拉在诉讼中说,警察总长刻意疏于履行联邦法院的庭令,未能调查或采取适当行动归还其幼女柏莎拉娜。

她声称,警察总长、内政部和政府有责任决定或指示警方根据联邦法院在2016年4月29日的庭令,向其前夫莫哈末里端(原名帕马纳登)执行逮捕令。

她要求取得普通、加重和惩戒性赔偿,以及宣判警察总长玩忽职守,以及内政部和政府须负上警察总长玩忽职守的转承责任。

帕莎娜在11个月大时,被刚改信伊斯兰的莫哈末里端带走。

2009年,莫哈末里端在未经英迪拉同意下,单方面为他们的3名孩子改教,并前往回教法庭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联邦法院在2018年宣判,单方面为3名孩子改教之举无效。

怡保高庭在2010年将孩子的全面抚养权判给英迪拉。

2016年,联邦法院确认高庭的庭令,以指示警方和上诉人逮捕莫哈末里端,以及找出柏莎拉娜的下落,以将她归还予英迪拉。

高级联邦律师安迪在本日的庭审代表政府,以拉仄斯为首的律师团代表英迪拉。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