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阿兹要求撤13项贪污洗钱罪 上诉庭接纳4项驳回9项


由法官卡玛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了的阿都阿兹其中9项控状的申请。(摄影:Afif Abd Halim)

上诉庭今日驳回巫统华玲国会议员阿都阿兹要求撤销所有洗钱及贪污控状的申请。

去年3月21日,阿都阿兹要求撤销13项收受贿赂及洗黑钱控罪的申请,但是遭到高庭驳回。

阿都阿兹遂将案件带到上诉庭,案件历经数次展延后,上诉庭择定今日决定是否接纳申请。

由法官卡玛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了的阿都阿兹其中9项控状的申请。

另外两名法官分别是阿布巴卡以及仄莫哈末鲁兹玛。

尽管要求撤销9项控状的申请已经被驳回,但是阿都阿兹如愿撤销了另外4项控状。

这名朝圣基金局前主席面对三项指控,即在霹雳州和吉打州的道路项目中收受价值520万令吉的贿赂,以及10项洗钱指控,据称他从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收到的贿酪总额为1390万令吉。

他被控于2010年12月8日在敦霹雳路的联昌土著银行,以及2017年6月13日和2018年4月10日在雪兰莪州蒲种市中心的艾芬银行(Affin Bank)犯下贪污罪行,而洗钱罪行据称是在2010年3月8日至2018年8月30日期间在巴生谷一带犯下的。

2021年,3月12日,高庭驳回了阿都阿兹要求撤销他所面临的与霹雳州和吉打州道路项目有关的三项贪污指控,以及10项洗钱指控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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