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280万表罪成立 邦莫达夫妇须自辩


透视大马

64岁的邦莫达共面对3项罪控,即收取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贿赂。(摄影:Kamal Ariffin)

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及妻子芝芝依仄蒂涉嫌收贿超过280万令吉案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法官罗兹娜在宣布判决时说,法庭基于控方提出的证据确凿和评估后,作出了上述决定。

罗兹娜指出,尽管两名主要证人的录音对话与在法庭的证词有出入,但这不影响对于两名被告的指控。

她说,这两名关键证人分别是控方的第24名证人大众信托基金代理马迪阿都哈密,以及第25名证人信托单位顾问诺海丽阿末莫达。

“尽管如此,我已了解这方面的出入,在全面而谨慎研究第24号与25号证人的证词后,法庭接纳这两名证人在法庭内的证词。”

她说,控方已成功证明,这笔280万令吉是透过邦莫达妻子芝芝依芝蒂而取得。

随着两名被告的3项罪控皆表罪成立,法官谕令两名被告出庭自辩。

两名被告选择以宣誓供证的方式在证人栏自辩。法官择定的审讯日期则从本月23日开始,为期14天。

另一方面,邦莫达的代表律师M.阿迪慕兰告诉法庭,辩方证人一共有8人,包括其当事人在内。

至于芝芝依芝蒂的代表律师拿督K.古马拉恩德兰则说,包括其当事人在内的辩方证人则有2人。  

 

64岁的邦莫达共面对三项罪控,即收取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贿赂,作为让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

根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罪成可面对不少于贿金10倍或100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第一项控状,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当时身为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非执行主席的邦莫达,通过妻子芝芝依芝蒂,向大众信托基金投资中介玛迪阿都收取220万令吉贿金,以促使时任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向该基金投资1亿5000万令吉。

第二控状,2015年6月19日,邦莫达通过妻子芝芝依芝蒂的银行户头,收取玛迪阿都总额26万2000令吉的贿金,以促使时任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向该基金投资1亿5000万令吉。

第三控状,2015年6月15日,邦莫达通过妻子芝芝依芝蒂的银行户头,接受另一名大众信托基金的投资中介诺海里总额33万7500令吉的贿金。

至于芝芝依芝蒂则面对3项涉及320万令吉的串谋贪腐控罪,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

此案的诉讼程序于2020年1月2日开始,控方共传召了30名证人作证。

出庭的证人包括第二控方证人(SP2),Felcra Investments前总经理安南尤索夫、第五证人,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董事会成员哈比巴苏莱曼和两名信托基金投资经理哈希阿都哈密及诺海里。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