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挑战主控官委任程序 高庭驳回司法检讨申请


罗斯玛面对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将于9月1日下判。(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要求撤换主控官哥巴斯里南而提出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今日遭吉隆坡高庭驳回。

罗斯玛面对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将于9月1日下判。

高庭法官阿末卡玛在裁决是指出,高庭接纳总检察署在罗斯玛寻求撤换主控官巴斯里南申请中所提出的初步反对。

“因此驳回罗斯玛要求获得司法检讨准令的申请。”

罗斯玛是前首相纳吉的夫人。她是在6月24日入禀法庭,以挑战斯里南作为砂拉越太阳能舞弊案的主控官资格,以及要求法庭宣判本案审讯无效。

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委任斯里南为高级副检察司的三封法定任命书是违法的,日期分别是2020年7月8日、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11日。

高庭是于2021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现年70岁的罗斯玛在本案面对3项控罪,她被控在2018年11月15日,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分别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的控状。

控状指出,她是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理扎索贿和收贿,作为协助向日拔控股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取得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合约的酬劳,该合约价值12亿5000万令吉。

她被指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在吉隆坡双威太子广场的一家咖啡馆、她位于大使花园的住所,以及在布城首相官邸犯罪。

她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最高监禁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本案于2020年2月开审,承审法官为莫哈末纳兹兰,高庭于2021年2月18日宣判3项控状表罪成立。

罗斯玛曾两度申请撤案,均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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