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马哈迪今天否认他在纳吉的SRC国际最终上诉审判中对司法机构有影响的指控。
他说,虽然他在担任首相期间任命了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但他绝对没有办法影响到司法机构。
马哈迪是于今日出席马来西亚伊斯兰阵线(BERJASA)全国大会后在记者会上说:“我任命首席大法官是因为我是首相,这是他们提出的名字,我就批准了。”
“但要说我对法院有影响力─有三个级别的法庭和9名法官都有相同的意见(对纳吉的定罪)。他们已经花了四年时间。从来没有这样的案件,甚至安华的审判也只花了九个月。纳吉有各种机会为自己辩护,但他所做的只是申请要一些人退出审讯。他的言论与法庭文件中的证据也相互抵触。”
周二,联邦法院驳回了纳吉的上诉,维持了他在SRC国际案中的判决。
最高法院谕命令这位北根国会议员立即开始其12年的监禁。
除此以外,这位前首相还必须支付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否则将以五年监禁取代。
2020年7月28日,当时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后来升任为上诉庭法官)就三宗刑事失信和三宗洗钱罪分别判处纳吉10年监禁,就滥权罪判处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
去年,上诉庭维持了高庭的判决,并驳回了纳吉要求撤销对他的定罪和判决的上诉。
当被询及他之前称纳吉将获得元首特赦的言论时,马哈迪说,这只是马来西亚的工作方式。
“赦免,这不是我的权力,他有50-50的机会得到它。在这个国家,法律不常被尊重,即使是骗子也能得到很好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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