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SRC终极上诉案尘埃落定后,他还有一个法律途径选择,暨对此案提出司法检讨。
联邦法院今日维持前首相纳吉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罪名成立裁决,以及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即时收监。
资深律师亚历克斯德希尔瓦(Alex De Silva)对《透视大马》指出,纳吉可以在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文下,提出复审申请。
据悉,上述条文赋予联邦法院有限的“固有司法权”(inherent tjurisdiction)和固有权力,去聆审任何可能存在不公的案件,但这并不包括赋予联邦法院重新检讨本身判决的上诉申请。
“看起来,纳吉的律师正根据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申请司法检讨。”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重审案件的是非曲直;他们会复审相关程序,纳吉是否获得正当程序,是否存在任何针对他的不公正现象,从而影响了最终判决。”
德希尔瓦说,纳吉的律师可以以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或纳吉没有代表律师的事实为借口,甚至指称首席法官东姑麦润有偏见。
“我不确定是否站得住脚。复审极其困难,他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
他说,即使纳吉在复审中获胜(这种可能性不大),这并不意味着他的判决会被推翻。
“即使复审成功,我认为联邦法院的终极上诉会重审,但不会改变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
他说,这意味着纳吉将不能再参加下届大选。
德希尔瓦补充说,还有一个非法律的途径,就是通过国家元首特赦。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驳回纳吉,不服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判处他罪成和上述刑罚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现年69岁的纳吉上诉失败,无法推翻上诉庭在去年12月8日维持高庭裁决的判决。
东姑麦润在发表简短裁决时说,在仔细研究证据、陈词和其他上诉记录后,发现纳吉在上诉申请书中的控诉并无任何依据。
“就整体证据而言,我们认为上诉人7项控状的罪成裁决安全,我们也认为,所施以的刑罚也不过度。
“一致驳回上诉,维持(纳吉)定罪和刑罚。”
五司也谕令纳吉即时收监,他料将被送往雪州双溪毛糯监狱服刑。
纳吉首席律师郑宝德要求暂缓执行刑罚,直到他们就本日的裁决所提出复核申请有结果为止。
不过,东姑麦润驳回这项申请,并宣布休庭。
另4名法官是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娜丽妮、林添钻和莫哈末扎比丁。
纳吉一共面对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以及1项滥权控状。
时任高庭法官纳兹兰(现为上诉庭法官)在2020年7月裁决纳吉罪成,以及宣判后者的3项失信和3项洗黑钱控状,每一项坐牢10年,以及滥权控状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5年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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