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可据上诉庭陈词裁决 资深律师:SRC案不可能押后


资深律师莫哈末哈聂夫指出,即使前首相纳吉的律师没有提交书面陈词,联邦法院也能够对SRC国际公司的审讯作出裁决。

他说,这是因为法院可以根据纳吉的辩护团队,去年在上诉庭提交的书面陈词作出决定。

他指出,这也可以基于纳吉的前律师于今年4月25日提出的上诉呈请,该呈请说明了纳吉应被无罪释放的94个理由。

“即使没有口头陈词,联邦法院也有足够的资料进行审讯,因此,此案不可能被押后。”

此外,另一名律师林伟捷阐明,联邦法院作为我国最高法院,可能会根据上诉备忘录中的上诉理由、上诉记录以及上诉法院先前由纳吉辩护团队提交的陈词作出裁决。

著名律师古迪亚星则指出,联邦法院可能会在当天就结束审讯,然后另择日期宣判结果。

“裁决可能会在另一天才宣布。”

上周,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要求退出SRC上诉案,不再代表纳吉提出上诉,惟联邦法院驳回郑宝德的这项申请。

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指出,“我们现在给出我们的谕令和理由。我们认为,律师没有提出退出此案的理由。我们拒绝了他的退出请求,根据记录,他仍然作为纳吉的首席律师。”

上周,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要求退出SRC上诉案,不再代表纳吉提出上诉,惟联邦法院驳回郑宝德的这项申请。(档案照:透视大马)

纳吉是于7月25日,委任来自“Zaid Ibrahim Suflan TH Liew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的刘德发以及鲁本马迪阿拉瓦南,担任此上诉案的事务律师,来自该律师事务所的团队成员包括再益依布拉欣。

郑宝德拒绝了联邦法院保留他在下周为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案最终上诉进行口头陈词的献议。

主控官斯坦巴兰指出,控方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纳吉挪用源自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转为己用,因此他应该被判定违反失信指控。

他指出,上诉庭法官正确裁定,证据也清楚现实纳吉时知道4200万令吉的实际来源,但是后者却含糊表明不知情。

他说,辩方将纳吉塑造成是有诚实信念的人,并处理有关资金,此论点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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