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新证据展延审讯皆被驳回 纳吉感震惊失望


透视大马

纳吉指控,审理案件的法官纳兹兰与案件存在利益冲突。(摄影:Nazir Sufari)

前首相纳吉对联邦法院驳回,其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最终上诉中,要求纳入新证据的申请,感到震惊和失望。

他指控,审理案件的法官纳兹兰与案件存在利益冲突。

“我相信,新证据将清楚地显示,纳兹兰有严重冲突,因为他非常了解一马公司和SRC交易,也对这两家公司有很深的了解。

他相信,反贪会的调查也提到这个实施。

“不幸的是,我们没能做到(提呈新证据)。但我希望最终上诉时,我们能够展现事情真相。”

纳吉的首席律师郑宝德对法院的裁决同样感到失望。

“我无言以对,因为我也很震惊。 甚至连展延的请求也没有被考虑。”

“我们提出了强有力的理由(论证)。因此认为法院会给予同情,也认为法院有理由行使有利于他们的酌处权。”

“很不幸,事实并非如此,接下来我们将决定接下来要采取什么对策,认真地思考和探讨,并在周四上午回来。”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在昨天和今日上午一连两天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其他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大法官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娜莉妮、林添钻以及莫哈末查比丁。

东姑麦润在宣读裁决时指出,纳吉的申请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所谓的新证据跟案情无关,也无法显示高庭法官纳兹兰存有利益冲突。”

东姑麦润在发表裁决后,郑宝德要求主上诉展延至少3至4个月,因为他最近才受委为纳吉的首席律师。

斯坦巴兰对展延申请表示反对,以及控方交由法庭定夺此事;联邦法院在短暂休庭后,宣布驳回纳吉寻求展延其上诉的申请。

东姑麦润说,主上诉将在本周四(18日)早上9时30分开庭审理。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在2020年7月28日裁定纳吉7项控状罪名成立,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纳吉在此案中被控的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则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

上诉庭三司是在去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就高庭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并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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